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1]3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要求组织有关科技人员积极申报。
学校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组织学院有关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并于2011年3月20日之前将学院推荐申报项目的项目清单(排序)和各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报送校科技处。
二、其他申报事项如:1、每个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等可查阅科技厅(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通知。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
Emil:kych@fzu.edu.cn
地址:福大新校区行政北楼,东313室
校科技处
2011年02月18日
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1]3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的安排,将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重点,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科技的需求,有效配置科技资源,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批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包括工业科技、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开展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前期或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不在本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之列,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的支持重点与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支持重点相同,其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项目研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工作。
3、每个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书类型选择“重点项目”。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闽单位负责 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推荐时间为4月1日至11日。推荐单位在4月12日至4月15日将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各一式2份寄送达我厅发展计划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四、其他事项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见附件4)。
2、项目申报条件见相关附件。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相关处室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其它在研项目或项目已结题但尚余项目经费的,应于2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0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任务书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工业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2.农业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3.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4.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数
5.2011年省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代码表
6.2011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福建省科技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