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展览的通知”
校科发[2008]3号
各学院各单位:
接省建设厅通知,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部和省政府将于今年第六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即“6.18”)期间,举办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简称“绿博会”),并组织专场项目对接会。“6.18”及“绿博会”旨在展示项目成果(包括技术需求),注重项目成果的转化对接,推动项目落地、形成生产能力,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请相关学院、单位做好参展项目报送工作。截止报送日期:4月30日。
联系人:郭艺
联系电话:83786925
E-mail:fdkf@fdkf.cn
附件:关于做好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项目对接和技术需求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科技开发部
二○○八年四月三日
附:
关于做好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项目对接和技术需求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建科[2008]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
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部和省政府将于今年第六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即“6.18”)期间,举办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简称“绿博会”),并组织专场项目对接会。“6.18”及“绿博会”旨在展示项目成果(包括技术需求),注重项目成果的转化对接,推动项目落地、形成生产能力,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为了把项目对接贯穿“绿博会”筹办全过程,真正做到会前提早对接、会中再对接、会后跟踪落实,确保“绿博会”办出实效,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接和技术需求征集范围
“绿博会”项目对接范围包括:
1、节能减排技术与成果;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城建市政设施(含污水、垃圾处理、道路、园林绿化、路灯、夜景照明等)技术;公交技术;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等推广应用。
2、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与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产品等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
3、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优秀设计成果应用。
4、满足建设企业技术需求和解决建设行业技术难题等方面。
技术需求征集内容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检测、房地产开发、材料生产、城市市政设施以及科研机构等全省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在生产和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需要填补的行业技术空白以及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需求,节能减排方面的技术需求。
二、项目对接任务
为全面调动建设系统各地、各部门参加“绿博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确保项目对接任务完成,现将对接任务分解安排如下:
单 位 成功对接项目数 单 位 成功对接项目数
福州市建设局 20 漳州市规划局 2
福州市规划局 2 漳州市房管局 2
福州市房管局 2 莆田市建设局 11
福州市园林局 2 莆田市规划局 2
福州市执法局 2 三明市建设局 10
厦门市建设局 20 三明市规划局 2
厦门市房管局 2 南平市建设局 9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 南平市规划局 2
泉州市建设局 20 龙岩市建设局 9
泉州市规划局 2 龙岩市规划局 2
泉州市市政公用局 2 宁德市建设局 9
泉州市房管局 2 宁德市规划局 2
漳州市建设局 10 总计 150
三、其它要求
1、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去年首届“绿博会”已对接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指导和帮助意向或协议对接项目转化成合同项目、合同项目尽快落地生产。并将已对接项目跟踪落实情况于2008年3月底前报送省厅项目办,以便上报“6.18”组委会。
2、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行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征集技术需求,填写技术需求征集表(见附件1),并于2008年3月底前统一汇总报送省厅项目办。
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对接任务分解安排,结合项目招展开展项目对接工作,着手收集、跟踪、服务有可能对接的项目,督促项目参加“绿博会”,促进项目成功对接。去年“绿博会”结束之日起至今年第二届“绿博会”召开期间新对接项目,均计入今年度的对接任务安排数。
4、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绿博会”项目对接成果统计表要求(见附件2),认真收集对接项目资料,填写对接成果统计表,并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表格等资料报送省厅项目办。
四、联系方式
省厅项目办:胡慧
电话:0591-87546942、0591-87503759
传真:0591-87546942、0591-87512100
Email:huhui0706@126.com
附件: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项目对接成果统计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一月六日
附件
第二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
项目对接成果统计表
统计单位: 时间: 序号:
对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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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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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双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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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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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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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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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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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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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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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技术先进性、适用性、经济社会效益、解决技术难题或满足技术需求及前期进展情况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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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项目对接类别”包括签订合同项目和签订协议项目两类,签订合同是指双方已达成明确具体而可实施的合作内容;签订协议是指双方已达成合作原则性内容,其它具体事项经双方进一步协商明确后,再签订项目合同。
2、此表可到福建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下载。 |